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关于调整各业务窗口对外服务方式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切实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维护我省疫情防控大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根据各业务窗口主管单位业务办理调整情况,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暂停办理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相关业务。对于即将超过时效限制等需要尽快办理以及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应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关于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暂停现场接待的通知》(附件1)和本公告第四条、第五条要求办理。
二、对于办理台湾公证书正副本核验及公证复查争议投诉业务的群众,应根据广东省公证协会《关于加强台湾公证书正副本核验、公证复查争议投诉接待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附件2)和本公告第四条、第五条要求办理。
三、如有法律咨询需求,建议您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网址:http://gd.12348.gov.cn)、“广东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法律服务专区或拨打广东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020-12348)进行线上法律咨询。
四、确有需要进入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事项办理的人员,须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绿码)并严格落实测温、正确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普通来访人员应扫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场所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对结果进行确认登记。对于使用入境人员粤康码(GHC)的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以及持纸质版粤康码、同行人员代为扫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应配合进行工作人员持机扫码查验。
五、所有来访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以上业务办理方式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附件1_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关于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暂停现场接待的通知.doc
附件2_关于加强台湾公证书正副本核验、公证复查争议投诉接待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docx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zwgk/tzgg/content/post_39014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全国政协办公厅 中共...2025-09-29
- 国庆中秋文旅行业安全...2025-09-28
- 丁薛祥同俄罗斯副总理...2025-09-28
- 境外网络达人甘肃丝绸...2025-09-26
- 李强会见联合国秘书长...2025-09-26
- 丁薛祥出席第四届北斗...2025-09-25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2025-09-25
- 衡南县政府梦东方项目...2025-09-24
- 国家数据局一行调研文...2025-09-24
- 徐汇城管漕河泾中队:...2020-12-09
- 黄浦城管南京路步行街...2020-12-09
- 金山城管:打好长三角...2020-12-09
- 普陀城管:垃圾分类新...2020-12-09
- 松江城管广富林中队做...2020-12-09
- 黄浦城管瑞金二路街道...2020-12-09
- 浦东城管交通执法支队...2020-12-09
- 杨浦城管:国家宪法日...2020-12-09
- 徐汇城管华泾镇中队:...2020-12-09
- 加强党建引领长沙部署...2020-05-11
- 政讯通沈阳环保联合调...2020-12-10
- 乘势而为、以査促核,...2020-12-09
- 陕西平利:真监督确保...2020-05-11
- 犹有临风啸咏声2021-03-17
- 嘉定马陆镇城管执法中...2020-12-09
- 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2020-11-27
- 学习党史国史 践行初...2021-03-17
- 环保从娃娃抓起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