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明白纸”
1.国有房屋具体指什么?
国有房屋是指出租方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这些单位实际占有、使用,并出租给满足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各类房屋。
2.出租方具体指哪些单位?
出租方指市司法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3.“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如何界定?
中高风险地区划定以我市疫情防控管理部门发布为准。各单位也可以通过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查询相关情况。
4.承租方享受减免房租优惠政策资格确认依据是什么?
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上第三产业都可以视为服务业)。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个体工商户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确认。
5.承租方如何申请享受减免房租优惠政策?
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承租方,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向出租单位提出减免房租书面申请,一并提交承租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资格确认说明及佐证材料等。出租单位审核后,报市司法局核准执行。
6.承租方什么时间申请优惠减免?
承租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出租方递交减免房租的书面申请,超过时限出租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
7.承租方减免期限是多久?
承租方租赁房屋位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减免期限6个月,其他地区减免期限3个月。
8.房租减免的方式是什么?
房租减免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政策优惠期的租金已缴纳的,优先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二是后续未执行合同金额不足以抵扣或承租单位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三是政策优惠期的租金尚未缴纳的,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具体采取哪种方式,以承租方意愿为主,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市司法局政策咨询电话:行政保障处 王斌 022-23082203。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XGS8259/TZGG8848/202204/t20220420_58622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全国政协办公厅 中共...2025-09-29
- 国庆中秋文旅行业安全...2025-09-28
- 丁薛祥同俄罗斯副总理...2025-09-28
- 境外网络达人甘肃丝绸...2025-09-26
- 李强会见联合国秘书长...2025-09-26
- 丁薛祥出席第四届北斗...2025-09-25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2025-09-25
- 衡南县政府梦东方项目...2025-09-24
- 国家数据局一行调研文...2025-09-24
- 徐汇城管漕河泾中队:...2020-12-09
- 黄浦城管南京路步行街...2020-12-09
- 金山城管:打好长三角...2020-12-09
- 普陀城管:垃圾分类新...2020-12-09
- 松江城管广富林中队做...2020-12-09
- 黄浦城管瑞金二路街道...2020-12-09
- 浦东城管交通执法支队...2020-12-09
- 杨浦城管:国家宪法日...2020-12-09
- 徐汇城管华泾镇中队:...2020-12-09
- 加强党建引领长沙部署...2020-05-11
- 政讯通沈阳环保联合调...2020-12-10
- 乘势而为、以査促核,...2020-12-09
- 陕西平利:真监督确保...2020-05-11
- 犹有临风啸咏声2021-03-17
- 嘉定马陆镇城管执法中...2020-12-09
- 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2020-11-27
- 学习党史国史 践行初...2021-03-17
- 环保从娃娃抓起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