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闯禁行、遗洒货物,这些违法行为交警严查严处!
在忻州城区和快速路的部分路段,一些大货车不仅闯禁行,还存在飘洒货物的情况。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影道路交通安全,还给城市环境带来了不良影响。大货车闯禁行,是对交通规则的公然漠视;载运货物飘洒,则可能引发追尾、打滑等交通事故,甚至威胁到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看似只是“多拉快跑”,实则是拿公共安全当赌注。
闯禁行
案例一

2025年9月16日9时41分,忻州城市快速路太忻大道。于某生驾驶号牌为晋LA***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巡逻交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于某生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案例二

2025年9月16日9时45分,忻州城市快速路太忻大道。闫某龙驾驶号牌为晋C2***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巡逻交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闫某龙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案例三

2025年9月16日9时48分,忻州城市快速路太忻大道。闫某峰驾驶号牌为晋C6***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巡逻交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闫某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案例四

2025年9月16日9时50分,忻州城市快速路太忻大道。朱某驾驶号牌为晋C3***3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巡逻交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朱某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案例五

2025年9月15日9时28分,忻州市光明街。荣某驾驶号牌为晋HH***1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巡逻交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荣某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案例六

2025年9月12日8时37分,宁武县城滨河大街。一辆号牌为晋HL***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案例七

2025年9月12日8时42分,宁武县城滨河大街。一辆号牌为晋HM***0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遗洒、飘散载运物
案例一

2025年9月11日8时50分,忻州市慕山路。赵某驾驶号牌为冀A6***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实施“载运煤炭、煤粉、焦炭、沙、土等易遗洒物品,不按规定使用封闭货厢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员赵某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二

2025年9月11日8时56分,忻州市公园街。李某驾驶号牌为晋BK***4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实施“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员李某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

2025年9月11日8时56分,忻州市公园街。姚某驾驶号牌为晋BX***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实施“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被交警一大队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员姚某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
大货车闯禁行和飘洒货物的危害
1. 交通安全隐患大
闯禁行可能导致在不适合大型车辆通行的路段出现盲区、转弯困难等问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飘洒的货物可能被后方车辆碾压打滑,或直接击中行人、车辆,造成伤害。
2. 破坏道路环境
飘洒的砂石、渣土、垃圾等会污染路面,影响市容整洁,还可能堵塞下水道、引发积水。
3. 增加交通拥堵风险
大货车在禁行区域行驶速度慢、体积大,容易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或造成交通堵塞。
4. 损害城市形象
违规行驶和货物飘洒不仅影响居民生活质量,也会给外来访客留下不良印象,损害城市整体形象。
5. 引发连锁反应
一起事故可能导致多车连环相撞,甚至引发二次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大货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限行规定,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装载货物时要确保捆扎牢固,防止飘洒。城市道路安全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自觉守护。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不闯禁行、不飘洒货物,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负责。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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