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经营要聚之有道
近年来,聚合经营模式不断发展,其业务范围已从最初的网约车发展到住宿、维修、门票预约等各行业,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消费体验差、投诉无门等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了2024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其中明确指出聚合经营模式管理过于“粗放”,成为第三季度投诉热点之一。
从中消协公布的投诉热点分析及典型案例看,当前,一些采用聚合经营模式的平台屡现商户信息不实、责任推诿等问题:有的平台内商户入驻门槛低,审核不严,导致通过平台购买景区门票、电影票的消费者到现场后无法使用;有的在发生纠纷后,以自身仅为信息服务提供者为由,怠于承担相关责任。这些情况给消费者造成了极大困扰,需要予以重视并解决。
聚合经营是通过整合不同平台或经营者的信息,向消费者提供多种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模式。虽说聚合平台并非实际的服务者,但实际上为网络交易提供了场所和机会,承担信息服务和中介服务的角色,理应依照民法典、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合规经营,履行好入驻商户的资质核验义务以及对消费者的信息披露义务等。
事实上,有关部门已注意到了聚合平台的相关问题,并采取了诸多举措予以规范,如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在2023年联合发文,明确网约车聚合平台的责任边界,督促出行聚合平台落实核验责任等要求;对一些平台企业进行警示约谈;中消协也积极开展社会监督,提醒相关方面履行首问负责制度避免推诿扯皮。而这些都表明,聚合经营必须循法而行。
聚合经营要聚之有道,要依法而为。对于聚合平台企业在管理中过于“粗放”问题,还要沿着法治轨道求解。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厘清聚合模式中各方的关系,明确相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要持续加强监管,压实平台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惩治力度,倒逼聚合平台切实担起法律之责,全力维护放心消费环境,实现多赢、共赢。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zfxt/zfsp/202411/t20241113_9442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让更多纠纷止于诉前
下一篇:为弹窗广告戴牢监管“紧箍”
- 全国政协办公厅 中共...2025-09-29
- 国庆中秋文旅行业安全...2025-09-28
- 丁薛祥同俄罗斯副总理...2025-09-28
- 境外网络达人甘肃丝绸...2025-09-26
- 李强会见联合国秘书长...2025-09-26
- 丁薛祥出席第四届北斗...2025-09-25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2025-09-25
- 衡南县政府梦东方项目...2025-09-24
- 国家数据局一行调研文...2025-09-24
- “错换人生28年”的...2020-05-11
- 朝阳今年计划疏解还绿...2020-05-11
- 黔西南贞丰:靶向贯通...2021-03-17
- 黔西南晴隆:“三防二...2021-03-17
- “剑桥博士”一审判无...2020-05-11
- 铜仁思南:跟进监督 ...2021-03-17
- 铜仁江口:发挥“大数...2021-03-17
- 突击检查打响了“垃圾...2020-05-11
- 湖南天元:“阳光”拆...2020-01-07
- 加强党建引领长沙部署...2020-05-11
- 政讯通沈阳环保联合调...2020-12-10
- 乘势而为、以査促核,...2020-12-09
- 陕西平利:真监督确保...2020-05-11
- 犹有临风啸咏声2021-03-17
- 嘉定马陆镇城管执法中...2020-12-09
- 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2020-11-27
- 学习党史国史 践行初...2021-03-17
- 环保从娃娃抓起2020-12-09